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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有害生物防制协会职能清单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6-05-09 10:37:10 |浏览次数:7

山西省有害生物防制协会职能清单

 

为适应新形势下山西省有害生物防制行业的发展需求,明确山西省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定位,充分发挥协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依据《山西省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山西省有害生物防制协会章程》梳理形成如下协会职能清单:


序号

职能类别

具体职能

核心依据文件

1

行业代表职能

1. 沟通政企桥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行业诉求,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
2. 参与重大决策:参与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及准入条件的研究制定,提出立法与政策建议。
3. 代表行业发声:代表行业参与公共事务讨论,维护行业整体形象与利益。

《章程》第三条
《山西省规定》第十二条
《国办意见》第三条

2

行业服务职能

1. 技术咨询与服务:提供有害生物防制、环境消毒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交流。
2. 经营管理辅导:帮助会员提升自我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防范能力。
3. 科普宣传服务:开展有害生物危害及防制知识、环境消毒知识的科普宣传活动。

《章程》第三条、第七条
《山西省规定》第十二条

3

行业自律职能

1. 建章立制:制定行规行约、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内卷式"竞争。
2. 诚信建设:推进诚信自律建设,开展行业诚信行为评价与考核。
3. 行为规范:监督会员行为,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章程》第三条、第七条
《山西省规定》第十二条
《中办国办意见》第十五条

4

行业维权职能

1. 合法权益维护: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组织对会员的维权救助。
2. 贸易争端应对:指导、协调或代表会员开展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等方面的应诉与申诉工作。

《章程》第三条、第七条
《山西省规定》第十二条
2007国办意见》第六条

5

行业协调职能

1. 内外关系协调: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非会员、会员与消费者的关系。
2. 政会关系协调:承接政府委托,协调行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

《山西省规定》第十二条
《中办国办意见》第十五条

6

行业统计与信息分析职能

1. 行业数据统计:开展行业调查、行业统计,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
2. 信息发布共享:收集、发布行业信息,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持。

《山西省规定》第十二条
《国办意见》第五条
《中办国办意见》第十六条

7

标准制定与技术推广职能

1. 标准体系建设:制定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2. 技术推广转化: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新产品;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攻关。
3. 资质能力建设:开展有害生物防制机构(PCO)服务能力建设,参与行业资质认证。

《章程》第三条、第七条
《山西省规定》第十二条
《中办国办意见》第十六条

8

国际交流与合作职能

1. 国际规则对接:参与国际标准、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国内认证认可与国际互认。
2. 跨境合作拓展:引导和推动行业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及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搭建国际供采对接平台。

《中办国办意见》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国办意见》第六条

9

行业文化建设与品牌推广职能

1. 行业文化培育:弘扬科学态度和严谨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行业诚信文化。
2. 品牌活动推广:举办交易会、展览会、论坛,组织产品推介和会展招商,提升行业社会认知度。

《章程》第三条
《山西省规定》第十二条
《国办意见》第五条

10

参与社会治理与公益服务职能

1. 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基层做好除害防病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等公共服务。
2. 社会公益行动:组织会员开展公益活动,参与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社会治理工作。

《章程》第三条、第七条
《中办国办意见》第十六条

11

政策解读与资源对接职能

1. 政策宣贯落地:引导会员学习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推动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和专项规划。
2. 资源要素对接: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产学研合作,助力先进产业集群发展。

《中办国办意见》第十六条
《章程》第七条

12

行业数据统计、风险检测与经营风险预警职能

1. 经济运行监测: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测。
2. 风险预警防范:开展行业风险预警,帮助会员识别并防范经营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中办国办意见》第十六条
《章程》第七条第八项

13

调解企业间经营纠纷职能

1. 内部纠纷化解:探索设立专业调解组织,化解行业信访矛盾及会员间经营纠纷。
2. 争议协调处理: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化解矛盾中的作用,维护和谐稳定。

《山西省规定》第十二条
《中办国办意见》第十五条
《章程》第六条

 

                           山西省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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