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负责人岗位职责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家 “五个不直接分管” 制度、《山西省有害生物防制协会章程》及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相关规定
适用范围: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秘书处全体人员
1. 在党支部领导下全面主持协会工作,担任协会法定代表人。对协会的政治方向、规范运作及行业形象负总责。落实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确保协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贯彻执行国家及山西省有害(病媒)生物防制、爱国卫生、卫生健康、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统筹行业自律建设,推动制定行业规范、服务标准及诚信公约。
2. 负责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会长办公会。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全面落实 “五个不直接分管” 要求,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合同项目、行政审批(资质评定)、物资采购;坚持会长末位表态原则,不先定调、不干预具体分管事项。
3. 代表协会对外开展重要联络与交流,对接政府相关部门(如省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厅、省卫健委等)、上级行业协会,反映行业诉求,争取政策支持。
4. 指导、监督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履行分管职责,不直接插手分管领域具体审批、执行工作。
5. 带头遵守章程及行业自律规范。推动建立关联交易报告和利益冲突回避机制,本人及亲属不得在协会人事、财务、采购、项目岗位任职,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6. 仅对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重要文件履行程序性确认与签署权(含章程修改草案、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重大人事任免文件、重大资产处置文件、对外重大合作协议等);不直接签批日常财务报销、人事聘用、采购订单、项目合同、资质初审等具体事项。
7. 统筹组织行业调研、技术攻关、学术交流等活动。
8. 加强团队建设,每年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述职,接受监事会与会员全程监督。
9. 完成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及法律法规交办的其他工作。
1. 在会长领导下,协助会长主持协会日常全面工作。对会长负责。会长因故不能履职或经会长授权时,依法依规代行会长职权,并同样需遵循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原则。
2. 召集和主持协会临时会议;组织落实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会议各项决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推进执行。
3. 协助会长统筹协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4. 分管协会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合同项目、行政审批(服务能力等级评定、防控效果评价),牵头行业自律、技术培训、应急防制指导等核心业务,对分管事项负直接管理责任。
5. 协助会长对接政府部门与行业资源,参与行业政策研讨、项目评审等工作。代表协会出席有关行业会议、交流活动及仪式,维护协会对外形象。
6. 带头遵守章程及行业自律规范。落实利益冲突回避机制,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7. 定期走访调研会员单位,收集行业动态、会员诉求,协调解决会员经营发展中的实际困难。
8. 领导副会长、秘书长开展工作;指导、监督副会长、秘书长日常工作。审核并签署协会非重要文件〔非重要文件是指日常行政事务、内部管理、常规业务往来中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如日常行政文书(会议通知、内部通报)、普通业务函件(咨询函、感谢信、调研函)、内部通知、活动预告、非涉密工作简报、日常报销审批单等〕及日常财务开支。涉及 “三重一大” 事项,必须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签批代替集体决策。
9. 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定期向会长汇报;接受监事会与会员监督。
1. 在会长领导下、常务副会长直接领导下,协助会长、常务副会长开展工作,按照分工分管协会某一领域或区域的业务工作,对分管业务事项负责。
2.贯彻执行协会各项决议、决定,积极参与协会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与部署,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3.带头遵守协会章程及行业自律规范,维护协会团结统一与良好形象,发挥
行业引领作用。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4.负责分管领域的业务推进,包括行业培训、技术推广、市场拓展、
科普宣传、会员发展等专项工作。
5.加强与分管会员单位的联系,定期调研走访,收集反馈意见,协调解决会员诉求,提升会员服务质量。
6.协助会长、常务副会长拓展行业资源,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推动会员间、跨区域、跨行业的技术交流与业务合作。
7.在参与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会议决策时,如涉及本人、亲属或所在单位的利益关联事项,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并不得参与表决。对协会商业秘密及会员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8.完成会长、常务副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定期汇报分管工作进展;接受监事会与会员监督。
1. 在会长领导下、常务副会长直接领导下,主持协会秘书处全面工作,承担协会日常事务执行责任。
2. 组织起草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规章制度及各类正式文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3. 负责会议筹备、组织及纪要整理。会议记录必须完整准确,载明每位理事的发言要点。对于会议表决中持反对意见的成员,必须在记录中如实载明其反对意见及理由,并由出席成员签字确认。协助邀请党组织书记或监事长列席涉及重大事项的会议。督办会议决议落实;
4. 负责协会会员管理工作,包括会员发展、登记注册、会费收缴、会员档案管理、会员服务及会员数据库维护。
5. 协调协会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保障秘书处日常运转高效规范。
6. 负责财务日常执行工作: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提交理事会审议)、执行财务制度、规范经费收支、按审批权限办理报销;不直接拥有财务终审权,定期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汇报财务状况,接受监事会监督。
7. 负责协会印章、证照、档案、资产的管理,以及文件收发、传阅、归档等行政事务;落实印章分离保管(财务章、法人章、公章分人管理),严禁一人统管全部印章。
8. 组织开展协会日常业务活动,包括行业培训、技术交流、科普宣传、行业调研、信息发布、资质初审等。
9. 负责协会对外联络、宣传推广工作,管理协会官网、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行业资讯与协会动态。
10. 提出副秘书长及分支机构负责人提名(提交会长办公会 / 理事会审议),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11. 完成会长、常务副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汇报秘书处工作情况;接受监事会与会员监督,按要求公开履职信息。